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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手里只有“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因为被告是委托律师的

请问:有业主告物业公司的案例吗?我是南京某小区一业主,,及时缴纳物业费。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是开发商的子公司。房子漏水,2010年曾起诉开发商,同年8月达成协议撤诉。2013年下大雪房子其它部位又漏水,因为过保,几经奔走无果,手里只有“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就把物业公司起诉了。法院开庭,我把情况讲了,因为被告是委托律师的,所以很专业抠字眼,明显我很弱势,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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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 热心网友

    如何收取小区物业费,(一)包干制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实行物业服务收费包干制,物业服务企业往往采取降低服务支出费用的方式,从而暗中提高企业的利润。表现在具体收费中,就是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人员,扩大收费项目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乱收费。(二)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其中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属于代管性质,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企业酬金之外的部分完全转入公共维修基金,由业主监督使用。实行酬金制付给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相对会比包干制的费用较高,但这是一个相对公平、透明的方法,为业主提供的服务,基本能够做到质价相符,并且不断变动的酬金比例可以激发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积极性,促使其不断的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有利于整个住宅小区服务质量的提高,也有利于物业服务企业自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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