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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为了取得宅基证把户口迁到了村里,请问村里有权利卖我的祖宅吗?我该怎么维权?

你好,本人女,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人,已退休,我有一处祖宅,房屋已倒塌,我的户口在村里,我丈夫户口在工厂,我们都是下岗职工,无职业,无土地,都是全额自交的养老保险,因为城里经济压力大所以就搬回村里居住盖了三间房,还有一处空场。去年为了取得宅基证把户口迁到了村里,我丈夫还不到退休年龄,所以村里不让迁入,为了不给我们分配土地。因为我们都有退休金,所以不在乎土地问题了。可是去年村里我我老宅的空场(有二间房的面积)卖给了本村的村民,还给他签了合同,请问村里有权利卖我的祖宅吗?我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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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7 热心网友

    我国的养老保险由四个层次(或部分)组成。第一层次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层次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层次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第四层次是商业养老保险。在这种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基本养老保险可称为第一层次,也是最高层次。基本养老保险以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为原则。它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和社会性。它的强制性体现在由国家立法并强制实行,企业和个人都必须参加而不得违背;互济性体现在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统一使用、支付,使企业职工得到生活保障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社会性体现在养老保险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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