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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土地使用权是2002年至2052年,到今年已使用15年了,是不是到了2052年就没使用权了?到期后怎么办?对买卖有影响吗?——芜湖

请问:土地使用权是2002年至2052年,到今年已使用15年了,是不是到了2052年就没使用权了?到期后怎么办?对买卖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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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7 热心网友

    您好,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而土地使用权是“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70年到期后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由于我国各地出让的房地产用地大多没有到期,目前国家国土资源部正在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在国家政策出台前,芜湖市无权就此类问题出台政策。请您不用担心,此类问题涉及全国民众,国家会及时出台相关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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