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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中的违约金为万分之0,房主是否有权拒收房屋?4.房主怀疑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

问题:1.合同中的违约金为万分之0,1,是否合理?2.房屋逾期已达半年,除违约金外,房主是否有权追加赔偿?3.现房屋已建成,但小区内路未完善,房主是否有权拒收房屋?4.房主怀疑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房主该怎么办?5.房主是否有权查看施工建筑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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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3 热心网友

    房产交易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能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否则,法院不会支持的。《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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