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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约定了建筑面积,开发商还要多少我们1,请问公摊面积增大超过3%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购房合同约定了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合同约定房屋计价由建筑面积X单价决定。建筑面积误差在3%以内据实结算。收房时我们的建筑面积1,4号由88.36平米房变成了90.07平米,2,3号房由89.31变成了90.97,我们1,2,3,4房公摊都增加:1.86平米,而套内面积相反1,4房减少0.15平米,2,3号房减少0.2平米。开发商还要多少我们1,4号房1.71平米的面积,2,3号房1.66平米的面积,我们认为不合理,开发商应该退还我们0.150.2平米的钱。请问公摊面积增大超过3%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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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3 热心网友

    《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修正)》第四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根据上述规定,房屋买卖应当订立书面的转让合同。但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管理性的法规而非效力性的法规,若买卖双方就房屋买卖达成口头约定,只要该约定具体明确,体现了双方共同真实的意思表示并得到实际履行,即便该约定是口头约定,只要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该口头约定就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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