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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工商户烟草证原业主以转让多手,原业主以单方面终止房屋租赁合同为由,是否合法?

体工商户烟草证原业主以转让多手,去年转于我经营,现当地工商部门要求变更经营者(换为我的名字的证,等于重新办理了,并在办理前通知了原业主,现在已经办理好了。原业主以单方面终止房屋租赁合同为由,不让变更,是否合法?有什么具体法律依据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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