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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在2012年11月已全额现金付款方式购买一套商品房期房,且购房合同上产权人姓名是女方的,预计2013年底交付——南京

前妻在2012年11月已全额现金付款方式购买一套商品房期房,且购房合同上产权人姓名是女方的,预计2013年底交付。目前我打算和前妻复婚,请问复婚后,按目前南京公积金政策,男方和女方能否分别从各自的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现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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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依您的这种情况,男方和女方都能分别从各自的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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