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二手房,请问装修、税费等抵扣怎么计算?谢谢!——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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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规定: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对商品房来说,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都算作房屋原值。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住房装修费用方面,纳税人需要提供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并且发票上所列付款人姓名与转让房屋产权人一致。对于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商品房及其他住房:装修费用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纳税人原购房为装修房,即合同注明房价款中含有装修费(铺地板,装配洁具、厨具等)的,不得再重复扣除装修费用。纳税人申报扣除装修费用,应当如实填写《房屋装修费用发票汇总表》,包括每份发票的开具人、受领人、发票字号、建材产品或服务项目、发票金额等信息。同时将有关装修发票原件提交征收人员审核。纳税人出售以按揭贷款方式购置的住房的,其向贷款银行实际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凭贷款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