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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是卖房,另一部分等办理了房屋产权再给。没有房产证。请问我们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方是卖房,合同上说明是先给一部分钱,另一部分等办理了房屋产权再给。但是那个房子是我们自己村里的,没有房产证。只能进行过户。对方就不肯支付剩下的那笔钱了。请问我们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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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 热心网友

    买卖双方依据双方之间协商的内容签订了的买卖合同,双方之间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果未履行自己的义务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属于合同违约,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话,可以提起诉讼,卖方可以主张买方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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