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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5年买的房子,今年7月宣布开发商破产,进行了债权登记,(.[乐山]

我15年买的房子,今年7月宣布开发商破产,进行了债权登记,(债权登记主要包括交了的首付违约金,利息等)开了一次债权大会10多天后,管理人让我们补交本应该按揭的余款,不补齐就要解除我们的购房合同!债权登记时候,算了利息等!请问,管理人有权解除我们的合同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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