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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本身是我们为其装修的房子的房地产开放商,而且还说装修的还不错。结果还不符清

去年上半年接的一个住宅装修工程,客户本身是我们为其装修的房子的房地产开放商,去年因土建还未验收,导致室内装修工程中途停止了,今年支付的工程款我们做结算,就剩下3千元左右。待今年他们房子的土建验收后,我们于2012年3月份在次进场为其室内装修施工,装修工程于2012年9月底全部竣工,并叫交付给客户使用了,交付客户时,客户并提出有哪里有工程质量问题,而且还说装修的还不错。但是,当我们跟他们做装修工程最终结算和要收工程尾款时,对方有关负责人却总是推脱老板出差为由,直到工程完工接近3个月后,对方老板回来后,在做出的最终结算上一扣在扣,最初报上去的结算是50万元左右,对方工程部审核后是46万左右,可是对方老板看后,又东扣,西减,扣成44万多些。结果还不符清,而且连当初她自己答应支付的6%的管理也不付了,到目前为止工程款总共支付了我们40.5万。还有2.7万未支付给我们。合同也是去年签过的,另外2012年3月份在次进场施工时也补签了以条协议:参照我们施工方上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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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8 热心网友

    房屋装修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情况;第二,装修的具体面积,位置;第三,装修费用的数额,以及给付的方式,时间;第四,合同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的支付;第五,具体的装修内容,材料的选择,通常情况下以承揽人的预算为准;第六,工程的进度约定,完工日期;第七,双方签字确认,并注明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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