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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关于合同纠纷的案件,92年为了修建住宅,我家和同村村名签订了土地置换协议4、若要打破该僵局是我方提起诉讼还是对方提起 ….

我想咨询一个关于合同纠纷的案件,92年为了修建住宅,我家和同村村名签订了土地置换协议,由我家的两块林地对等置换对方的一块林地,我家对置换的林地进行了平场处理,其中的三分之一用于修建了住宅,另外的三分之二为闲置,堆放杂物。矛盾由2018年农村土地确权产生的,对方提出了如下要求:1、闲置的三分之二为对方所有,只承认修房的面积,要求将产权填写在对方名下;2、不承认当时的边界,称中介人已经去世了,合同无效。 现状是:1、双方当时签订了置换协议,我方持有的合同有对方的签名和中介人签名(当时的村长,目前已去世),对方持有的合同为我方的签名和中介人签名,但对方合同已经丢失。2、经过置换的林地我方进行了平场处理,界限清晰。3、我方置换的两块林地本次确权已经定在了对方名下。4、我方闲置的三分之二空地里一半已经被对方几年前卖给了第三方用于修建住宅。5、目前该地块无法确权,需双方认可后才能完成确权工作。 我方疑问:1、该协议是否有诉讼有效期?2、该协议是否有效?对方是否有权主张空置的三分之二土地。3、我方是否有权向对方主张被卖给第三方的土地价值。4、若要打破该僵局是我方提起诉讼还是对方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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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协议有效,对方无权主张,让对方去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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