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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已经把房子过户给大孙女了,现在房子要拆迁,如果我们选择拿房子名字只能写大孙女公证完是不是就有法律效益受到保护呢?

爷爷已经把房子过户给大孙女了,现在房子要拆迁,如果我们选择拿房子名字只能写大孙女,那我们能不能去写一份公证,第一大孙女拿到房产证相关后转回爷爷名下,第二拆迁分到的房子给老人住,将来老人去世之后,这房子所有权归老人的孩子平分。以上两条都能单独公证吗?公证完是不是就有法律效益受到保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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