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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看上一套房子,该房子共八层、我欲购买第八层,同时赠送一个49平米的露台(同层)。该房屋是去年就有业主住入。——南京

我最近看上一套房子,该房子共八层、我欲购买第八层,同时赠送一个49平米的露台(同层)。该房屋是去年就有业主住入。开发商说我们可以将露台进行再搭建(只要是红顶子就可)做为房屋的一部分使用,而且部分业主也已经将露台搭建使用了。但是我们一直担心日后会有相关部门或开发商出于整体规划的考虑强制要求将搭建的房屋拆掉,我想请教律师。像这种情况,我们能对露台进行再搭建吗,搭建后有人有权要求我们拆除吗?什么样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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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f 热心网友

    君远律师事务所律师回答:首先确定对于赠送部分该业主确实有所有权。对于业主的问题,可以同开发商签订协议,对搭建部分涉及的问题具体约定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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