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权与采光权纠纷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2****5 热心网友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房屋之间的正面间距是用建筑物室外坪至房屋檐口的高度tan(a) a-各地在冬至日正午时的太阳高度角。也可以用楼高:楼间距=1:1.2比值计算。宅侧面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m;高层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不宜小于13m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