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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里拆迁,我是农村户口,老公是城镇户口,拆迁办说可以享受安置,但要我名字的房产证这种情况我老公还能享受安置房吗?

我们这里拆迁,我是农村户口,老公是城镇户口,拆迁办说可以享受安置,但要我名字的房产证。我是和父母哥哥一个户口,我们没有分户。这种情况我老公还能享受安置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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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征地公告生效之日前,住房安置对象的配偶(再婚需满三年)、子女、子女的配偶及子女为城镇居民户口,在他处确无住房并长期与住房安置对象居住在征地范围内,且未享受过任何形式的福利分房待遇的,经安置方审核同意后与住房安置对象合并安置,并按下列情形分类办理:(一)配偶选择统建优惠购房的,可按征地时砖墙(条石)预制盖补偿价格购买30平方米住房;选择货币安置的,其安置款额为货币安置价格×30平方米人。(二)子女选择统建优惠购房的,可按房屋建安造价的50%购买20平方米住房;选择货币安置的,其安置款额为货币安置价格×20平方米人。(三)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选择统建优惠购房的,可按房屋综合造价购买20平方米住房,因户型设计限制,超过规定的面积部分按货币安置价格购买;选择货币安置的,其安置款额为货币安置价格×10平方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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