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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作为出租方将房屋出租作为商用,今年国家征用土地建设工业.[唐山]

我作为出租方将房屋出租作为商用,今年国家征用土地建设工业园区。房屋面临拆迁,可租赁期还未结束,承租方还在营业。相关拆迁款与承租方是否有关?我是否必须对承租方进行补偿?我在租房合同中已经写明“因国家征地造成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这种写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何写才能避免承租方向我索要补偿?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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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9 热心网友

    如果双方协商解决,可以签订协议约定遭遇拆迁不进行赔偿条款,双方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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