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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请问南京市区二手房买卖,作为卖方,是否有“以家庭为单位,名下只有一套房是不需要交纳个税”规定? ——南京

您好: 请问南京市区二手房买卖,作为卖方,是否有“以家庭为单位,名下只有一套房是不需要交纳个税”规定? 若有此规定,我想咨询以下问题: 目前我个人、父母、爱人一家四口的户口均在同一处住房里,户主是我母亲,目前我们打算出售这套住房,但是我和我爱人名下还有另一套住房,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家庭单位非唯一住房,出售需要交个税? 如果我和我爱人把户口从待出售的房子里迁出来,仅留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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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需要交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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