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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年父母的五间房产,给兄弟二人分家,老大老二全是居民。老大分两间,老二分三间所谓容忍限度法律有什么规定?

87年父母的五间房产,给兄弟二人分家,老大老二全是居民。老大分两间,老二分三间,宅基地长20多米,94年村里登记宅基地,趁老大暂时不在此房居住,老二背着老大及父母,欺骗政府取得了所有五间房的宅基地使用权证,把老大的两间房占为己有。后老大得知找其理论要房,老二以有房产证了为由,否认有老大两间房。并拒绝父母劝说。2013年老大将老二告上法庭,要回了自己的两间房的所有权。老二还在老大房前二米的距离,盖了一圈房,把老大两间房的院落占为己有。新房高出老房近2米,使老大的房前没有通道,没有水源,影响釆光通风维修,并锁上老房通道,至使老大的房成为危房,无法居住。2018年老大又将老二告上法庭,要求拆除房前障碍,使老房屋能够釆光,维修,有自己两间房的院落使用权。大兴法院安定法厅驳回老大诉求,说"宅基地使用情况有争议的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法院不管,找人民政府。影响采光通风维修的问题是"尚在需容忍之列,未超出容忍义务的程度。" 如果上诉,老大怎样才能达到自己的诉求?房前屋后是几米的距离使用权?通风采光房前是几米距离?所谓容忍限度法律有什么规定?怎样要回被侵占的两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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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6 热心网友

    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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