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房产网 > 厦门房产问答 > 厦门其他 > 厦门法律纠纷 > 我像问下,我们村的人口起止,村规民约在30多年以来一直是按每年的1月1号起到12月31号止来记算的那条法律?

我像问下,我们村的人口起止,村规民约在30多年以来一直是按每年的1月1号起到12月31号止来记算的那条法律?

你好,我像问下,我们村的人口起止,村规民约在30多年以来一直是按每年的1月1号起到12月31号止来记算的,也就是说,村里每户人家,家里只要有老人在每一年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之间去世的。在来年村里分配土地或红利的时候,在这时间段去世的人,户口所在家庭也能分到上一年已经去世的人在村里的分红,可是今年12月份,我们村分配安置房用地补偿款,村长和村委会,另立新规,把分配人口起止日期缩短到,去年的6月6日到去年底12月31日止,要是按这样的人口切止办法去分配的话,我家里的爷爷刚好就去年3月12日去世,也就没有拉分配权,我感觉村长和村委会的这一临时做法,损害拉我们家的权益和利益。我想找法律维权,应该杂弄,应该找那个部门,那条法律?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2****6 热心网友

    您好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