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其他 > 北京法律纠纷 > 发生房屋租住纠纷,我于2017年9月与房东签订为期一年的租房合.[北京]

发生房屋租住纠纷,我于2017年9月与房东签订为期一年的租房合.[北京]

发生房屋租住纠纷,我于2017年9月与房东签订为期一年的租房合约,合同第六条规定:出租住宅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甲方(房东)负责维修,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否则,甲方有权在乙方交付租金的押金(1500元)中扣除。该楼是20年前的老楼,马桶的设备也为陈旧设备因2017年12月我不在家三天期间,马桶因浮漂老化造成漏水,致使1、2楼屋顶受水,我得到消息立刻回家联系维修,房屋未做防水、马桶老化严重、屋内没有水阀,先房东说明维修马桶浮漂费用300元(无发票)12楼维修费用都需要我承担,我不同意,产生纠纷,请问责任到底如何划分,我是否应该赔偿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