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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2015申请了异地搬迁,又在2017申请了危房改造,都通过了,可是在2018年11月份我们该怎么做?

我们在2015申请了异地搬迁,又在2017申请了危房改造,都通过了,可是在2018年11月份,我们镇上的包村干部说我们重复享受了政策,要向我们要回危房改造的补贴资金2万元,不给就起诉,我们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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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符合本地危房改造申请条件的前提,是可以再次申请申请审批的。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批申请手续:1.申请: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政府补助以户为单位,由户主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拥有当地农村户口簿(公安部门颁发),并在当地农村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或无房户。(2)属于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农村贫困户中的任一种类型。(3)全部家庭成员为一户(已分户的,分户后父母身边必须有一个子女),且户主现居住的房屋经评定为一级(D级)或二级(C级)危房。农村危房的等级评定须经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县级农村危房改造办认定。2.申请受理:符合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自行申请有困难的,由村民委员会组织人员帮助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应如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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