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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单位面临集体土地被政府回收(收购,收储)获得搬迁补偿款总额为51000000元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老婆单位面临集体土地被政府回收(收购,收储)获得搬迁补偿款总额为51000000元,但这笔款如何分配成为难题。公司原始股东当时不足200人,但是员工股平均只有1万一1O万人以内。董事会,监事会占股2O万一一600万人。请问是应该专款专用按人头安置还是要按股份分配?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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