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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市改府对我家房子进行棚户区改造,我家是一栋112平方平房为什么房产就证上注明了厨房就按附房处理?

!最近,市改府对我家房子进行棚户区改造,我家是一栋112平方平房,其中有27平方是后来建的,办有土地证。(27平方单独证),整栋房子也办了房产证,房产证上特别注明了厨房。根据我市房改方案,凡悬房产证上注明了厨房的,一律按附房处理,按80O元补尝,我们这正房是3千多,正房与附房价格天有襄之别。请问我后来增建的27平方有土地证,房产证为什么不能按正房补尝?为什么房产就证上注明了厨房就按附房处理?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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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b 热心网友

    可以向上一级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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