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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律师,甲方是我哥哥,乙方是我,1、由于第一次安置分房,这样的协议在法律上是否认可[重庆]

徐律师 你好!甲方是我哥哥,乙方是我。1、由于第一次安置分房,户主是我妈妈,是由妈妈、继父(已故,)、哥哥、还有我,是我们四个人的户头分得住房。2、后因我哥哥生得一小孩,用小孩的户头又分得第二套住房,户主是我哥哥,才会有我和我哥哥一家人商量,我用我第一套房子的户头来换第二套房子的户头,才会有家庭内部协议,我放弃第一套房子的继承和我的户头平方,协议第二套房子是由我出资购买,所有权归我。妈妈、哥哥、嫂嫂以及他们作为小孩的监护人也在上面签了字并盖手印,现在这第二套房子内部也产生了纠纷,所以我想了解的是,如果走法律程序,这样的协议在法律上是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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