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一九年元月份在我们登封市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总价格为二十万,在过户时由于我市有关单位正在登纪不动产我该怎么?
我于一九年元月份在我们登封市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总价格为二十万,在过户时由于我市有关单位正在登纪不动产,无法确权,过不了户,我们双方签订了协议,先付给甲方卖房者十九万元,等土地确权过户后在把余下的一万元付给甲方,但一直到现在我们市政府也没确好权无法过户,可是十二月十九号法院来查封我买的房子,让我月底之前腾房,我已装修好了并且居住着,我该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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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执行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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