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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二手房在全权委托公证或转委托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委托代理人一房多卖或以房产抵押贷款的情况,造成房屋原业主的——南京

你好,二手房在全权委托公证或转委托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委托代理人一房多卖或以房产抵押贷款的情况,造成房屋原业主的经济纠纷和财产损失,请问如何最大限度规避原业主的损失?比如签订什么样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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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在二手房全权委托公证或者转委托交易过程中,确实存在委托代理人一房多卖或已房产抵押贷款的情况,这是必然存在的风险,本身就已经是经过公证机构公证的委托协议,没有办法再签订补充协议去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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