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产网 > 重庆房产问答 > 重庆买房 > 重庆二手房 > 二手房交易纠纷处理办法

二手房交易纠纷处理办法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4****3 热心网友

    因定金引起的纠纷 买卖双方在房产中介的居间下签署的《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经三方签章确认后生效为定金协议,适用于定金罚则。如果买方违约,卖方没收其定金;卖方违约,须双倍返还定金。在此需要提醒的是,违约除了以违反居间协议的约定为凭证外,还须违约方签署书面的确认书,具体格式参见【出售方不再继续履行《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之确认书】、【买受方不再继续履行《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之确认书】。 因逾期支付房款引起的纠纷 买方逾期支付房款时,卖方除可以要求买方继续支付房款外,还可以要求买方支付相应的利息或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卖方还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解除合同,不再出售房子,并按照买卖合同违约的比例扣除违约金。买方需要注意的是,如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买方用银行贷款支付部分房款,而到时由于贷款政策调整或别的原因银行未能足额审批通过的话,买方不能按时以现金形式补足,仍要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因为买卖合同上的约定只能认为卖方允许通过银行贷款方式来支付房款,而不能认为买方可因此不需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因为贷款的问题责任在买方而不是卖方。 因逾期办理过户手续 引起的纠纷 卖方或买方都有可能想毁约而迟迟不去办理过户手续。买方想毁约时,主要采用不支付房款的方法,所以,一般是卖方不办过户手续而引起纠纷。这时,买方如果对这套房子志在必得,一定要尽早起诉。同时,为避免卖方另将房屋转卖他人或再行抵押,最好将房屋进行保全。如果买方志在违约金的赔付,须将已支付给卖方的房款取回再行起诉,以防卖方因败诉而拖欠所支付的房款及违约金。 因中介方行为引起的纠纷 如卖方或买方在与中介公司签订居间协议后,跳开所委托的中介公司进行交易或签订买卖合同后毁约,造成中介公司中介费的损失,中介公司可以根据居间协议上的约定追究其责任。如中介公司在进行居间和代理时,因不规范、不尽责对买卖双方或任何一方造成损失的,也可依据居间协议上的约定追究其责任。其相互保护和相互制约的协议文书有:《房地产出售居间协议》、《房地产求购居间协议》、《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看房确认书》和《佣金确认书》等。 因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或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引起的纠纷 要求解除合同或确认合同无效,一般是在另一方有重大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发生的,这类案件一般还会伴随着赔偿损失的请求。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根据双方过错程度的不同来判定各方承担的责任。值得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