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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2005年国有改置企业,20|3年|10月份仃产,2014年8月20号开股东会决议请问2014至2017年的养老保 ….

我们是2005年国有改置企业,20|3年|10月份仃产,2014年8月20号开股东会决议,2014年6月30号为基准日,不在为职工交养老保险,可8月20号股东会上说的公司与其他公司并购,以一亿元卖出去8月30日一次形领取经济补偿金,并且承诺职工安置其并购公司上班,在会职工都分别同意并签字,可公司承诺无一兑现,说当时人家天津XX公司不要了,到2017年12月份才领取经济补偿金,在2014年6月至2017年l2月合同也没有与职工解除,2018年元月份解除劳动合同,领取失业保险金,请问2014至2017年的养老保险公司应该缴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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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2014年至20171年,如果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公司应当缴纳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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