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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就拥有其中一半的房产所有权,或者我们只要其余40平米没有产权的房子,那对于他们多占用我家房子的5平米应该怎么处理。

我家以前在农村跟亲戚一起合盖了90平米的房子,当时没有产权。这所房子一直是他们家在占有使用,现在房子要拆迁了才知道他们家私自给其中50平米的房子办了产权而没有通知我们。 我的问题是我家如给给他们一半的办理产权的费用是否就拥有其中一半的房产所有权,或者我们只要其余40平米没有产权的房子,那对于他们多占用我家房子的5平米应该怎么处理。  希望大家给我一下建议和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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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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