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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3月份在嘉兴买了一套房子首付50%,今年7月份又付了50%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那我有啥办法把钱拿回来。

侓师你好:我去年3月份在嘉兴买了一套房子首付50%,在买之前这房子已经让物业出租,租金也是让物业收的。今年7月份又付了50%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现在我向物业要租金刚开始说没有的意思后来又说现在没钱。那我有啥办法把钱拿回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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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M 热心网友

    可以卖出正常转二手房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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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9 热心网友

    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应当针对房屋买卖合同,我国采取登记制度,即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法律不予保护。若能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操作,就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 房产所有人带着自己的身份证,购房合同等材料,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  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七条 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载于登记簿;  (五)发证。  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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