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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与我离婚,房产证是我名字,我没丈夫签字是否可以卖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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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6 热心网友

    1、婚后,你是你丈夫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与你公婆、丈夫子女同等地位,继承权只在你丈夫死亡以后发生作用,即假如在你丈夫死亡之前你们离婚的话,你对该房子是不能主张权利的。2、在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可以视作赠与,你可以按赠与份额享有产权,假如房产证上没有标明份额,就是共同共有,即产权人享有的产权份额相等。赠与是可以附条件的,例如可以约定离婚时赠与撤消,赠与条件应当订立书面协议,口说无凭。有无婚内赠与,在发生继承时是有很大差别的。假如房产证上只有你丈夫的名字,你丈夫有父母、无子女,你丈夫死亡以后,你可以得到该房子的13产权;假如房产证上有你与丈夫两个人的名字,你丈夫有父母、无子女,你丈夫死亡以后,你可以得到该房子的23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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