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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妹二人农村户口,由于婚姻关系户口迁出,将我弟使用的自留地强行没收并由集体承包……国家法律允许吗?

弟妹二人农村户口,由于婚姻关系户口迁出,该村虽有哥姐已另立门户。村社干部便以无户头为由,将我弟使用的自留地强行没收并由集体承包……国家法律允许吗?由于上访无果,请专业律师指点迷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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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1 热心网友

    离婚后小孩户口的问题,一般来说是随着离婚问题的解决一起解决的。对于离婚夫妻的户口办理,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小孩的户口可以随父或随母,属于直系亲属之间的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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