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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安置房在城市郊区,付了全款就可以拿到房票,有什么风险?怎么做才能保障买方的合法权益?

农村拆迁安置房在城市郊区,一房产公司私底下帮销售,说可以更名,有证,现在房子所在小区做到一半,现在还没见到房产证,只见到拆迁房票,如果要买要付全款,付了全款就可以拿到房票,房票上是卖房人的名字,一年以后凭房票去领房子,这样的房子可以买吗?有什么风险?怎么做才能保障买方的合法权益?望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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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6 热心网友

    以农村宅基地为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且最终取得乡级政府的批准; 二、是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 三、是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四、是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 另外,转让人户口应该已迁出本村或属于“一户多宅或多房”。如系一户一宅,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且有证据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如与其他近亲属合户居住。 符合以上条件,该房屋买卖可保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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