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产网 > 广州房产问答 > 广州其他 > 广州其他 > 请问在一家房地产公司做中餐九年,每天工作时间6个小时,是否可以起诉散伙分红多分一些吗?是否劳务关系?

请问在一家房地产公司做中餐九年,每天工作时间6个小时,是否可以起诉散伙分红多分一些吗?是否劳务关系?

请问在一家房地产公司做中餐九年,每天工作时间6个小时,早上八点至下午两点,工作期间没签合同,没买社保,现在公司散伙,根据工龄分了不到两万元,因为在职没买社保,是否可以起诉散伙分红多分一些吗?是否劳务关系?(现在资料有这些年工资表)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未签订劳动合同会有如下后果:   用人单位需要承担未签劳动合同的责任,就是后续补签了劳动合同也不能免除未签劳动合同的责任。未签劳动合同出具劳动纠纷通常需要提供其他证据来证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的事实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劳动合同的,不需要因此支付补偿,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签订劳动合同的合法期限。   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公司若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