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网 > 南京房产问答 > 南京买房 > 南京购房建议 > 老师您好 我买了两套商品房。一套是酒店式公寓(合同上是我女朋友的名字,两人暂未结婚), 是住宅类的 41.37平——南京

老师您好 我买了两套商品房。一套是酒店式公寓(合同上是我女朋友的名字,两人暂未结婚), 是住宅类的 41.37平——南京

老师您好 我买了两套商品房。一套是酒店式公寓(合同上是我女朋友的名字,两人暂未结婚), 是住宅类的 41.37平 总价为475000 合同鉴证日期为2008年5月份 另一套为普通住宅(合同上是我和我女朋友名字)137.46平 总价为1245000 合同鉴证日期为2008年12月份 我现在要办理房产证 请问我要是在2009年12月31日前办理的话 我应各缴纳多少契税??维修基金又是多少?? 而我要是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您好,以您女朋友名义买的酒店式公寓所要缴纳的契税是2%,以您和您女朋友名义买的普通住宅所要缴纳的契税为总价的1%。维修基金,没有电梯的话,是75元平米,有电梯的话,是120元平米。2010年办理房产证的话,没有什么不同。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