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网 > 南京房产问答 > 南京其他 > 南京法律纠纷 > 你好,房屋赠予后期卖房时是不是要交20%的税?赠予时能否限定份额,比如1%,那么后期卖房交税是不是1%的20%?——南京

你好,房屋赠予后期卖房时是不是要交20%的税?赠予时能否限定份额,比如1%,那么后期卖房交税是不是1%的20%?——南京

你好,房屋赠予后期卖房时是不是要交20%的税?赠予时能否限定份额,比如1%,那么后期卖房交税是不是1%的20%?1%份额,原南京户口可以户口迁过来吗?主要是为了小朋友上学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8****3 热心网友

    1、所得税:房产价值的20%,由受赠方交纳。赠与法定继承人、抚养人、赡养人、和继承除外。(法律依据:《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   2、营业税:房产价值的5%,由赠与方交纳。赠与法定继承人、抚养人、赡养人、和继承除外。(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税)   3、契税:房产价值3%,由受赠方交纳。夫妻之间更名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号)另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规定,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规定,《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4、印花税:0.05%,由双方缴纳。《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属于印花税应纳税凭证。《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五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因此,个人无偿赠送房产,出、受赠双方都需要按0.05%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