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产网 > 成都房产问答 > 成都其他 > 成都法律纠纷 > 房屋买卖合同对方违约送回房款,因为之前他扣留着一直不给,是否还需要在法庭上证明?你们说我该怎么证明?

房屋买卖合同对方违约送回房款,因为之前他扣留着一直不给,是否还需要在法庭上证明?你们说我该怎么证明?

房屋买卖合同对方违约送回房款,因为没有付款、收款凭据,因为之前他扣留着一直不给,我出于担心、害怕和恐惧,怕对方不承认收过钱,趁对方送回先收下。这种担心、害怕和恐惧是否还需要在法庭上证明?除了没有收条,这是不可能被证明的,这是人的心理活动,你们说我该怎么证明?我认为,没有收条就是最好的证明,因为没有收条,对方就可能不认帐,不承认收过钱,我因此感到害怕和恐惧难道不是最好的理由吗?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