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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一套二手房,我们签了一份买卖协议,当时房产证没有办好,卖房的人当时买了一套新房,有房产证。

我买了一套二手房,我们签了一份买卖协议,当时房产证没有办好,没能过户。卖房的人当时买了一套新房,当时还没竣工,所以协议里说明他的新房好后2个月搬出。现在他的新房以好,我现在找不到他人,我去了我买的房子那,现在有人在住,那人说房子是他买的,有房产证。我又去了新房,新房的人说卖我房的人以把房卖给了他。这种情况我应怎么办???请各位律师帮帮我,出个注意,我现在想要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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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7 热心网友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根据《物权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因此,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可以订立合同进行买卖,但是不能办理过户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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