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产网 > 深圳房产问答 > 深圳贷款 > 深圳过户更名 > 买受人书面委托出卖人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买受人在接到出卖人办理《房地产证》的书面通知后7日内,向出卖人或出卖人指定的第三人提供办理《房地产证》所需的证件资料和有关税费。

买受人书面委托出卖人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买受人在接到出卖人办理《房地产证》的书面通知后7日内,向出卖人或出卖人指定的第三人提供办理《房地产证》所需的证件资料和有关税费。

购房合同中写道:买受人书面委托出卖人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买受人在接到出卖人办理《房地产证》的书面通知后7日内,向出卖人或出卖人指定的第三人提供办理《房地产证》所需的证件资料和有关税费。这个怎样理解。本来应该在8月份办理完毕,并拿到证的。但是现在仍然没有通知我们交办证资料和税费。我们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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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6 热心网友

    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 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 (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 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 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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