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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由2人共同署名买房,使用了1方的公积金;2012年办理了提前还款,并去除了其中1人的署名; 该房产现为——南京

2008年由2人共同署名买房,使用了1方的公积金;2012年办理了提前还款,并去除了其中1人的署名; 该房产现为唯一住房,请问2013年该处房产出售能否享受5年唯一免税的政策?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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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2 热心网友

    您好,按照房产证办证时间计算,满五年,并是唯一房产,可以享受政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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