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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公租房后因买房被要求清退,但是买的房屋有严重质量问题后已经卖掉[重庆]

本子一直住康庄美地的公租房,去年买房的时候6月左右的时候贷款买了房子,但是那个房子是黑中介弄的串串房,买下来发现根本不能住人,到处都有问题,中介装修了房子把有问题的地方全部掩盖了,后来没办法只有贱卖了。整个过程损失了17万左右,基本就是把首付损失殆尽了。当时想的是卖掉房屋继续住公租房,结果签了卖房合同后,公租房这变就通知我说要求退房,结果到现在我没有房子,公租房这边也是交的双倍租金,请问我这种情况有什么补救的办法没有。如果没有的话我这种还可以继续住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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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张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公租房的关注。您通过公开信箱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就来信中反映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按照公租房政策规定,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申请公租房。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根据您的情况介绍,您在2017年购买了住房后卖出,则您不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应退出承租的公租房。若您有特殊困难情况,可以向小区房管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房管局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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