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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约定了付款核过户日期,买方第一笔钱也已支付了,法院起诉?卖方也去买了房子

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约定了付款核过户日期,买方第一笔钱也已支付了,现在约定的过户日期快到了,买方提出女儿在日本要晚于过户日期才能回来,(女儿和母亲一起买房),这样构成违约,卖方该如何处理?法院起诉?卖方也去买了房子,这样连带着也影响到和卖方下家的过户了(卖方非上海户口)。这种情况下,卖方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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