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产网 > 广州房产问答 > 广州其他 > 广州土地 > 96年动土地时没要地,因刚结婚,老公在外地工作,最近我们那里大开发,土地征收我还能分到土地补偿款吗?

96年动土地时没要地,因刚结婚,老公在外地工作,最近我们那里大开发,土地征收我还能分到土地补偿款吗?

96年动土地时没要地,因刚结婚,老公在外地工作,也就出来打工了,最近我们那里大开发,土地征收我还能分到土地补偿款吗?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1)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村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被征地农民同意统一安置(含纳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范围,下同)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负责安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单位;被征地农民以书面形式放弃统一安置的(不含应纳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范围,下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 被征地农民。   (2)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其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   (3)农村土地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然实行统一经营的,其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4)征收、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发包的果园等土地,其安置补偿费归该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   (5)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的机动地,其安置补助费归该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该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