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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同时拍卖的另有三处房产却被相关部门告知已纳入规划而不予办理产权证,且没有房产证为由认为拍卖不合法,当地政府有权否决我对房屋的所有权吗?

我于05年通过竞价取得国税局委托拍卖公司登报公开整体拍卖的几处房屋所有权,成交后历时几年只补办了三处房屋的土地证和房产证并过了户,而同时拍卖的另有三处房产却被相关部门告知已纳入规划而不予办理产权证,包括已有土地证的也不予补办出让及过户手续。现有一处房屋面临拆迁,当地政府以土地证是划拨给税务局的、且没有房产证为由认为拍卖不合法,所以只给我每平方几百元的拆迁赔付款。 请问:这拍卖有效吗?我的房产合法吗?当地政府有权否决我对房屋的所有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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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土地证过户办理程序还是比较麻烦的,其具体流程如下: 1. 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2. 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3. 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4. 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 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6. 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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