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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通知我交2012年10月以后的物业费。物业没有提供涨价的相关文件,是否要按照他的要求交费?

我在利民有个小公寓,建筑面积41.22。物业通知我交2012年10月以后的物业费。标准是建筑面积的0.8每平米,物业没有提供涨价的相关文件,我是否要按照他的要求交费?(原来是使用面积的0.5每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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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3 热心网友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1、物业服务费,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管理机构或者业主自行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   物业服务费包括物业公共服务费、汽车停放费、特约服务费、代办服务费。 2、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统称业主大会)成立前,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因服务成本变化需要调整,或因政府指导价标准变化需要提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指导与监督下,公开真实、完整、有效的物业服务成本信息,向业主征询意见,经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半数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半数以上的业主同意,形成业主共同决定,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实施调整并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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