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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日去拿钥匙时询问违约金问题(因为合同约定没有按期交房房产商应付违约金)法律上是否有规定违约金赔偿时限规定?我现在是否能要求房产商赔偿违约金?

08年5月份我购买了一套房子,并签定合同约定08年12月交房,但由于工程进程慢,09年8月份才电话通知可以领钥匙交房,但8月份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去拿钥匙,前几日去拿钥匙时询问违约金问题(因为合同约定没有按期交房房产商应付违约金),被告知违约金领取过期,只有8月份过去领钥匙才能拿到违约金(其他用户已在8月份拿到违约金),但我看合同并没有约定有领取违约金时限条款,想咨询下,法律上是否有规定违约金赔偿时限规定?我现在是否能要求房产商赔偿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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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3 热心网友

    【可以约定劳动者担违约金的情形】 可以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一种是有竞业限制要求的。 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当然,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限内须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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