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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下买房的事情。认购书写明我应当在10月10日之前交齐首付款并签商品房预售合同,定金不退

您好,我想咨询下买房的事情。我于9月23日在一楼盘交了2W定金并签下认购书,认购书写明我应当在10月10日之前交齐首付款并签商品房预售合同,否则视为我违约,定金不退,现在房子不想要了,请问2W定金有没有希望退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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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若是买受人因自身原因放弃购买的,则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买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若是由于出卖人违约不出售该房屋的,那么接受定金的出卖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双方当事人因为对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条款不能协商一致而无法签订合同时,任何一方都不存在违约行为,出卖人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受人。 消费者在购房时一定要慎重交定金,建议把它改为“订金”或“预约金”。如果碰到出卖人因当退还定金而不退的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与出卖人协商解决 2、村(社区)调委会出面调处解决 3、拨打12315举报 4、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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