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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宅基证改成自己的名字,还把我外婆留下的房子拆了重现盖了新房子,我母亲有权要回他应得的哪一部分遗产么

外婆是由我母亲养老送终的,现在我小姨在我母亲不知道的情况下,把宅基证改成自己的名字,还把我外婆留下的房子拆了重现盖了新房子,我母亲有权要回他应得的哪一部分遗产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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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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