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产网 > 成都房产问答 > 成都其他 > 成都法律纠纷 > 现在我已经从当地政府里拿到了我叔叔和政府签订的补偿协议,法院不受理。如今我叔叔他也不给我家房屋拆迁款。

现在我已经从当地政府里拿到了我叔叔和政府签订的补偿协议,法院不受理。如今我叔叔他也不给我家房屋拆迁款。

  我爸爸买了一块集体土地(宅基地),买地皮时,写了张买卖合同、写明了有地基,堡坎,宽多少米,深多少米,已付款等等很清楚了。现在当地政府把补偿的地皮和房屋拆迁款均补在我叔叔名下。现在我已经从当地政府里拿到了我叔叔和政府签订的补偿协议,可是,法院不受理。我该怎么办? 如今我叔叔他也不给我家房屋拆迁款。 请各位律师帮个忙。。我应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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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拆迁补偿的,一般按照平方米单价计算;拆迁房补偿: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房屋补偿费是按照平方米计算,周转补偿费是每月按人头来计算。 补偿是给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除非被拆迁人一方过世,子女才可以等额继承。人头上的补偿则以户口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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